实施安防工程企业资质(以下简称资质)评定,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提供安防工程设计施工服务的综合能力,有利于规范安防工程市场秩序,促进安防行业的健康发展。
资质评定遵循坚持统一领导、依据统一的资质评定标准、运作统一的资质评定程序、颁发统一格式的资质证书、统一发布资质评定信息的“五统一原则”,以实现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资质评价体系为目标。
依据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(中安协资[2011]1号以下简称资质管理办法)和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准则》(ZGX / GK 2011 01 以下简称《评定准则》)制定本须知。
成立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,负责资质评价体系的完善以及各省安协之间的协调。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由中安协和各省安协的领导组成。
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作为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,负责资质评价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、组织资质评审员的培训和评价;发布资质评定信息;处理有关资质评定的投诉;批准企业一级资质终评;授权核发一级资质证书。